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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董保华:企业搬迁、调岗调薪、调整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》
企业搬迁、调岗调薪、调整工作地点及劳动合同变更中的法律问题
主办方:CPC精英管理学院(China Professionals College)
讲师:董保华
价格:1天课程3500 RMB/person
2021年1月1日,最高院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(简称新司法解释一),对原有的四个司法解释进行梳理,再次重申劳动合同履行中调岗调薪、调工作地点的问题。此前,2016年11月30日最高院曾发布过《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(民事部分)》,亦对企业调岗调薪等问题做出规定。江苏省《2016 年 8 月 24 日至 26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工作例会》、广东省高院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》【粤高法(2017)147号】、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、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》、 2017年12月天津高院《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》【津高法(2017)246号】等各地文件,也多次提及关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调岗调薪、调工作地点的问题。面对最高院和各地不断推陈的规定及司法案例,公司在理解和操作上困难重重。
课程大纲
一、概述:劳动者生存权与企业生存权的平衡
【典型案例一】无固定合同员工劳动关系解除
【典型案例二】高级管理人员之劳动关系解除
【典型案例三】“群体争议”劳动关系解除
【案例讨论】作为管理者,想让解除的成功率更高,应如何操作?
二、劳动合同的变更
1. 约定变更(主观)
【典型案例解读】无固定合同员工劳动关系解除案例
(1)书面变更:
书面变更的司法判断标准:协商一致、书面形式
典型形式与非典型形式变更
思考: 如果合同变更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怎么办?
(2)口头变更
口头变更的司法判断标准:合理性、公序良俗、实际履行
(3)默示变更
默示变更的司法判断标准:事实劳动关系
无书面合同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
2. 法定变更(客观)
【典型案例解读】王茁与上海家化劳动争议案例:高管是不是劳动者?董事会决议能否变更劳动合同?
(1)医疗期满变更
(2)不能胜任变更
(3)客观情况变化
"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”如何认定
客观情况变化如何进行调岗
劳动者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岗复工,是否构成客观情况发生变化?
3. 两者界定(主观/客观)
约定变更与法定变更的区别
新冠疫情期间变更劳动合同能否获得支持?是否需与员工协商一致?
三、劳动合同的履行
【典型案例解读】西贝与盒马的“共享员工”案例
(劳动关系是否发生变化,共享员工是一般履行还是承继履行?)
1. 劳动合同的一般履行
(1) 履行性调岗
“合理性”规定
“侮辱性、惩罚性”规定
(2)调整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
积极履行
消极履行
思考:企业如何通过劳动合同内容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方式?
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法律限度
2. 劳动合同的承继履行
法定承继
约定承继
3. 两者界定
一般履行与承继履行的区别
康师傅收购百事可乐分析,变更还是履行?劳动关系依法应如何处理?
四、变更与履行的转化
【典型案例解读】“群体争议”劳动关系解除案例: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还是履行?如何界定?
1. 劳动合同履行、承继、变更、解除的区别
(1) 法定变更、情势变更与履行性调岗
(2) 企业搬迁中的实务操作技巧
公司搬迁,员工不愿意跟随,如何处理?
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能否调岗降薪?应如何操作?
2. 合同变更向履行的转化(由繁变简)
劳动合同、劳动手册的由繁变简
如何平衡劳动者的劳动权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
3. 合同变更向订立的转化(由简变繁)
无固定期限合同履行管理
如何通过设立岗位聘任制度以增加机动性?岗聘分离如何操作?
如何通过薪资制度进行调岗变薪?
五、调岗调薪的有效进行
1、员工不服从岗位调动,企业能否按旷工处理?
2、如何证明不能从事原工作,各地认定标准不一致?
3、不能从事原工作,如何认定?如何证明不胜任工作;
4、另行安排工作,单方还是双方?
5、单方调岗的法定依据不足,硬性操作是否违法?
6、为员工重新安排工作是否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?
7、对于不胜任,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,是否告知员工?
8、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,在公司对其调岗时,如果员工拒绝,不到新岗位工作,你会如何处理?
9、司法实践对于"客观情况”的认定?
【最新案例解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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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保华先生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、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、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主任委员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、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务。董保华先生作为律师已经执业25年,并被钱伯斯专业评审机构评选为2012年及2014年亚洲劳动法领先律师。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各类疑难案件。同时,担任强生、家乐福、路易威登、利乐包装、巴斯夫、通用汽车、百事食品、中国电信、中冶宝钢等几十家跨国公司和社会机构的法律顾问。并协助公司处理众多大型人员安置项目且获得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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